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34,587.5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46,750.5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5,305,292.12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545,5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2,072,868股。因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回购王展、创致天下按2018年权益分派后计算应补偿的股份数为3,224,604股,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08,848,264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