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4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潘帮南先生、张玉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持本公司股份5,425,0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9%)的公司监事张玉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6,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2%);持本公司股份1,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9%)的公司高管潘帮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8%)。(编号:临-2019-009)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了张玉生先生、潘帮南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19年3月4日,张玉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27%;2019年3月5日,张玉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72%;截止目前,张玉生先生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2019年3月4日,潘帮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81%;2019年3月5日,潘帮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00%;截止目前,潘帮南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人员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完成,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期间 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 方式 (元/股) (万股)
(%)
2019年3 首次公开发行前
18.844 60 0.4527%
张玉 集中竞 月4日 已发行的股份
生 价交易 2019年3 首次公开发行前
19.523 50 0.3772%
月5日 已发行的股份
2019年3 首次公开发行前
19.055 13 0.0981%
潘帮 集中竞 月4日 已发行的股份
南 价交易 2019年3 首次公开发行前
21.66 13.25 0.1000%
月5日 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425,041 4.09% 4,325,041 3.26%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56,260 1.02% 256,260 0.19%
张玉生 股份
高管锁定股
4,068,781 3.07% 4,068,781 3.07%
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50,000 0.79% 787,500 0.59%
其中:无限售条件
262,500 0.20% 0 0%
潘帮南 股份
高管锁定股
787,500 0.59% 787,500 0.59%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潘帮南先生、张玉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