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66,8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6.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855,686.3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144,310.12元。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8月28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第00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 22,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14.43 万元,差额约为 485.57 万元(主要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结合“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及根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展测算,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 1,700 万元,将“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增 1,214.43 万元,本次调整后,上述项目合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1,514.43 万元,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的公告》,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 30,733.80 11,000.00 30,733.80 12,214.43
成车间建设项目
2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 5,000.00 5,000.00 3,300.00 3,300.00
开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41,733.80 22,000.00 40,033.80 21,514.4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549.8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548.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001.34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投资进度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12,214.43 9,894.28 81.00%
2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3,300.00 1,654.22 50.13%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1.34 100.02%
合计 21,514.43 17,549.83 81.5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完工日期 本次调整后完工日期
1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2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目前正在办理厂房竣工验收手续,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工艺设备均已完成采购,部分零部件生产线已开始试生产。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持续优化产线排布,但仍有少部分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工艺设备调试尚未实施完成,导致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尚未支付,项目预计无法于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该项目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调试及相关验收手续的时间安排,拟将“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2、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本着经济、高效和集约的原则,公司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及项目经验持续不断的优化技术方案,并采用多轮询价、比价的方式从采购源头上降低研发支出成本,节约了部分研发资金的投入,也使得募投项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度略有滞后。目前,该项目相关技术研发方案均已确定,拟于近期进行最后的中试。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研发及试制设备均已完成采购下单,由于部分设备到货周期较长,导致尚未完成现场验收及调试工
作,也使得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未完成支付,项目预计无法于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该项目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中试时间安排,拟将“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鉴于目前上述募投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进度及相关验收手续时间的安排,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完工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并将积极推进
项目的实施,尽快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公司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和“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进度及相关验收手续时间的安排,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和“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且进展顺利,结合项目整体进度及相关验收手续时间安排,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