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7 月 3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 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66,80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6.4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855,686.3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5,144,310.12 元。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前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第005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7 月 3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152.79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9,151.4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001.34 万元;至 2024 年 7 月 3 日,结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6,533.07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就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全资子公司分别新设
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使用和监管,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5,330,655.47 元(含利息收入
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1000030008240438 39,911,201.78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厚普清洁能源 车间建设项目
(集团)股份有 1000080008240214 25,401,150.57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
限公司 发项目
1000020008240660 2,250.62 补充流动资金
成都农村商业银 1000010009790727 9,700.38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
成都厚普氢能 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支行 1000080008343448 997.98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车间建设项目
成都安迪生测 1000000009773846 425.10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量有限公司 车间建设项目
成都科瑞尔低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
温设备有限公 1000060009773377 4,929.04 车间建设项目
司
合 计 65,330,655.47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 22,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14.43 万元,差额约为 485.57 万元(主要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结合“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及根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展测算,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 1,700 万元,将“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增 1,214.43 万元,本次调整后,上述项目合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1,514.43 万元,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的公告》,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 金
1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 30,733.80 11,000.00 30,733.80 12,214.43
成车间建设项目
2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 5,000.00 5,000.00 3,300.00 3,300.00
开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41,733.80 22,000.00 40,033.80 21,514.43
1、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后,“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仍为 30,733.8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214.43 万元,其中调增募集资金 1,700 万元用于购置工艺设备;调增室外工程募集资金 752.80 万元;调减建安工程募集资金 1,238.37 万元。本次调整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资投 占比 拟使用募资 占比
入 投入
1 建设投资 17,109.78 11,000.00 100.00% 12,214.43 100.00%
1.1 工程费用 14,453.37 11,000.00 100.00% 12,214.43 100.00%
1.1.1 建安工程 9,794.97 9,794.97 89.05% 8,556.60 70.05%
1.1.2 室外工程 1,075.45 752.8 6.16%
1.1.3 工艺设备 3,582.95 1,205.03 10.95% 2,905.03 23.78%
1.2 其它费用 2,206.78
1.3 预备费 449.64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资投 占比 拟使用募资 占比
入 投入
2 流动资金 13,624.02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4,0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