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 Ltd.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景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96.44 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
二十的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 30,733.80 11,000.00
目
2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41,733.80 22,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4、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11 元/股。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5、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8,166,804 股,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股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
8、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本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特别提示...... 2
释 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0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8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46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厚普股份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向特定对象发行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景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刘艺
股东大会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股、万股、亿股 指 股票数量单位股、万股、亿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成都氢能 指 成都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专业释义
碳达峰 指 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
后逐步回落
当一个组织在一年内的二氧化碳排放通过二氧化碳
碳中和 指 去除技术应用达到平衡,就是碳中和或净零二氧化碳
排放
灰氢 指 使用化石燃料制取氢气,并对释放的二氧化碳不做任
何处理
蓝氢 指 使用化石燃料制取氢气,同时对释放的二氧化碳进行
捕集和封存
绿氢 指 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解或光解制取的氢气
将外部供应的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通过电化学
燃料电池 指 反应直接转化为电能、热能和其他反应产物的发电装
置
氢气压缩机 指 对氢气进行压缩的单级或多级压缩机
电解水 指 是生产氢气和氧气的一种技术,其基本原理是水被直
流电力转换成气态的氢和氧
注:1、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预案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