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55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3,215,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08,252,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4,96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7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9人,代表股份数量6,24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量2,352,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量3,89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5%。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72,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678%;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357,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091%;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9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关联股东王季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105,833,152 股已全部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1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0,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60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3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90,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813%;反对 24,900 股,占出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