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唐新潮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唐新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5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8%),其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11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唐新潮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457.7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
近日,公司收到唐新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唐新潮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唐新潮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3.66 元/股 276,700 股 0.0759%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3.40 元/股 5,000 股 0.0014%
唐新潮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01 日 23.71 元/股 518,816 股 0.1423%
交易 2021 年 11 月 02 日 24.43 元/股 476,000 股 0.1305%
2021 年 11 月 03 日 24.53 元/股 254,500 股 0.0698%
2021 年 11 月 04 日 25.45 元/股 738,100 股 0.2024%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6.52 元/股 305,500 股 0.0838%
2021 年 11 月 08 日 27.88 元/股 57,000 股 0.0156%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8.92 元/股 303,700 股 0.0833%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9.48 元/股 92,700 股 0.0254%
2021 年 11 月 24 日 30.11 元/股 43,800 股 0.0120%
2021 年 12 月 01 日 33.14 元/股 270,700 股 0.0742%
2021 年 12 月 15 日 30.34 元/股 304,600 股 0.0835%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1.19 元/股 350,000 股 0.0960%
2021 年 11 月 08 日 22.60 元/股 300,000 股 0.0823%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2.35 元/股 180,000 股 0.0494%
2021 年 12 月 01 日 26.36 元/股 100,000 股 0.0274%
2022 年 01 月 06 日 21.75 元/股 890,000 股 0.2440%
合 计 - - 5,467,116 股 1.4990%
注:唐新潮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上述数值保留小数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唐新潮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73%。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 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 26,537,500 7.28% 21,070,384 5.78%
唐新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37,500 7.28% 21,070,384 5.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唐新潮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唐新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唐新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唐新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