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7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078.84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
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度末公司总股本364,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76,6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分配总额不变。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
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此外,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运用留存收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