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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康隆路55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黄耀辉女士。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无法参加,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黄耀辉女士主持。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0,043,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
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7,5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6人,代表股份数量
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量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30%;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5.1667%;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6667%。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0,0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持有19,875,000股,回避表决此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0,12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725%;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1.1667%;反对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8.83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