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0,6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6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
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4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涛先生承诺:在所持华气厚普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本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持有华气厚普股份比例不低于30%的前提下,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所持股票,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10%。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天然气”)承诺:华气厚普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没有减持所持有的华气厚普股份的计划。如果华油天然气业务规划出现变化,需要减持华气厚普股份,将及时通知华气厚普,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在减持股份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华油天然气自愿将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华气厚普所有。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原10.430元相应地调整为10.412元。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555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胡莞苓
咨询电话:86-28-63165919
传真电话:86-28-631659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