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4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本
次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0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
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本次回购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3,8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78%,最高成交价为 37.20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19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1,433,281.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已达到最低限额 5,000 万元,公司管理层已于近日同意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情况
除本次回购,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期间实施了股
份回购(以下简称“前次回购”),公司前次回购时共回购公司股份 2,818,700 股,
即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 4,812,54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3118%。公司前次回购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三、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比例、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5,000万元(含)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 10,000 万元(含)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本次回购实施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在本次回购中,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3,840 股,根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完成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 15,120,552 7.26 +1,993,840 17,114,392 8.22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193,050,725 92.74 -1,993,840 191,056,885 91.78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08,171,277 100 0 208,171,277 1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及前次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及前次回购的股份均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