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8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玮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
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紧密围绕年度计划与目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经营目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董事会切
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学清先生、方炳希先生、应千伟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0,983万元,同比增加10.26%;营业成本73,678万元,同比增加6.86%;四项期间费用33,178万元,同比增加11.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53万元,同比增加10.05%。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根据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求实、稳健、审慎的原则,并结合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测算、编制了此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公司总股本208,171,27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18,700股后的205,352,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2,676,288.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与会董事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和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环境、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监管机制等方面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评价,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依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和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黄学清先生、方炳希先生、应千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黄学清先生、方炳希先生、应千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公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6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能够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和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彭玮先生、丁运秋女士、刘雪垠先生、陈虹先生、奉明忠先生、尹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彭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2)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