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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7

中密控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4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黄泽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机股份”)股份
  3,873,6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60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1.8863%)的股东黄泽沛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00 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45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3635%(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泽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黄泽沛
  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黄泽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占剔除公司回购  无限售条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专用账户中股份  件流通股    股份来源
          (股)      (%)    数量后的总股本  数量(股)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
 黄泽沛  3,873,600    1.8608        1.8863      3,873,600  前股份及上市
                                                              后送转股份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未出现质押冻结状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45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3635%。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黄泽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 12 个月后,本人在担任日机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关于股东减持和持股意向的承诺

  本人作为日机股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本人所持日机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日机股份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日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日机股份的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日机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违反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泽沛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黄泽沛先生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黄泽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黄泽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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