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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中密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7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玮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陈虹先生列席参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切实履行了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当前宏观经济、行业
形势和公司发展情况,同意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仅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环境、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监管机制等方面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评价,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依据,且不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审计费用为60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丁运秋女士、邓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丁运秋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邓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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