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日机密封 公告编号:2018-030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D10105
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04.48万元,
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0.32万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33,393.28万元,扣除2016年度现金分红2,133.60万元后,未分配
利润余额42,033.83万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17年净利润12,303.19万
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0.32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908.72万元,扣除2016年度现金分红2,133.60万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42,847.99万。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033.83万元。
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2017-2019 年)》等文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理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0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670,0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认为,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
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2017-2019 年)》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2017-2019年)》,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