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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9 深市 信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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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4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与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基金”)、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城投”)拟共同出资设立“交信三桥(内蒙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交信三桥”或“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信息发展拟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目标公司10%的股份;鄂尔多斯城投拟以货币出资400万元,占目标公司20%的股份;公司关联方交信基金拟以货币出资1400万元,占目标公司70%的股份。

  (二)审议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近十二个月与交信基金持有5%以上股份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交易额为182万元(不含前期已审议披露),与交信基金(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交易额为65.8万元(不含前期已审议披露)。本次交易后,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项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关联交
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交信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7.2.3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207,388.2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720117573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一、二级土地开发、出让、租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资和经营;房地产开发;产业项目开发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16日

  经营期限:2001年05月16日至2031年05月15日

  股权结构: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持有100%股权

  (二)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4层

  法定代表人:杨桐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812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30日

  经营期限:2019年01月30日至2069年1月29日

  股权结构: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上海里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4%股权;上海朗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6%股权。

  2、主要财务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交信基金合并资产总额为54,187.44万元、负债总额为39,367.5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4,819.91万元,其中归母所有者权益为
-1,358.02万元;合并营业收入为1,924.56万元,合并净利润为7,702.28万元,其中归母净利润为915.17万元。

  截止2024年9月30日交信基金合并资产总额50,012.96万元,负债总额为
45,831.6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181.28万元,其中归母所有者权益为
-4,945.67万元;本年合并营业收入为208.94万元,合并净利润为-10,546.12万元,其中归母净利润为-3,500.09万元。

  (三)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交信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7.2.3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鄂尔多斯城投、关联方交信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友好协商,以现金形式按股权比例出资设立目标公司,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交信三桥(内蒙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核
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注册资本:2,000万元

  拟设立公司注册地:鄂尔多斯市

  拟定经营范围:电动重卡车辆及配件销售;电动重卡车辆及电池租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元)          (%)

      交信(上海)私募基金      1400            70        货币实缴
 1.    管理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        400            20        货币实缴
 2.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        200            10        货币实缴
 3.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000          100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部门最终登记核准的结果为准。

  五、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营范围

  电动重卡车辆及配件销售;电动重卡车辆及电池租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业务方向


  投资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新能源重型卡车平行替换内燃机重卡,在绿色矿山建设领域打开新的突破口,助推鄂尔多斯市双碳战略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各方不参与重资产投资,通过引进投资,运营投资方注入的资产实现经济效益,维护运营公司及各投资方投资收益。

  (三)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各方出资比例如下:

  1 甲方认缴出资额 14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70%,出资方式现金,出
资时间为公司注册后 90 天内;

  2 乙方认缴出资额 4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0%,出资方式现金,出
资时间为公司注册后 90 天内;

  3 丙方认缴出资额 2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出资方式现金,出
资时间为公司注册后 90 天内。

  (五)组织架构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代表签名、股东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做出决议,对外担保、对外借款、投资方向须经代表全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宜按照公司法要求表决。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 3 名董事、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1 名董事、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 1 名董事,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3、经营管理团队

  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愿景、战略目标和规划、未来的工作计划和任务,设党群综合部、财务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等部门,其中总经理 1 名,首届总经理人选由城投推荐,经公司董事会依法定决策程序研究确定聘任人选,设副总经理3-4 名,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依法选聘。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新能源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战略的背景下,鄂尔多斯市作为国内重要的煤炭
  生产基地,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交信基金等投资方,洞察到新能源
  重卡在降低物流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提升运输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
  共同出资组建交信三桥,旨在通过新能源重卡的推广应用,响应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