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23-111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对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依照公司拟变更名称及其他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2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925352。 913100001322925352,现迁入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交信(浙
3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TRUST ALLIANCE INFORMATION TRANSPORTATION TELE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INC.LTD.SHANGHAI)。 &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INC.LTD.ZHEJIANG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
4 场三路 26、28 号 6 层,邮编:201620 湖区东栅街道信德园 16 幢 1 室 1
层 邮编:314050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5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
书。 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6 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
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 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网络工程、电子信息领域内的“四技”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舆情信息服务;与农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设备, 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
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 建设运营等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
营;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数据 卫星导航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
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
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
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
平台;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卫
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
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
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
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
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固定班车经营租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卫星通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非急救转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保险代理业务;测绘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互联网游戏服务;;呼
叫中心;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
制作(不含出版发行);(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7 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
币标明面值。 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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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
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应当列席会议。 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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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
载以下内容: 载以下内容: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
议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理人员姓名; 管理人员姓名;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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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
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裁和其它 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
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 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
负责的合同。 的合同。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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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
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 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