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计划; 、、、、、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
1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决定的其他事项。 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