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670019 号),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555,031.4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617,441.9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63,760,385.89 元,扣除 2019 年分配利润 28,290,746.09 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404,407,229.29 元(经审计),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39,688,923.31 元,其中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为 437,742,854.07 元。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3,299,055.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分配共计现金人民币 28,329,905.50 元,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以上净利润额、可分配利润额以及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额以最终经审计数据为准。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