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8-06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调整说明
公司原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16.15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现金人民币27,040,387.50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拟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8,652.9240万股。由于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8,161,550股变更为108,092,83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权益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92,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158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
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14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508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3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15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8,092,83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4,622,07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5 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507 SYSTEXSOLUTIONS(HK)LIMITED
3 08*****504 益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 08*****502 益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 08*****503 弘高亚太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20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371,630 4.97 4,300,036 9,671,666 4.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721,200 95.03 82,229,204 184,950,404 95.03
三、总股本 108,092,830 100 86,529,240 194,622,070 100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94,622,07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4530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软件大厦1008室
咨询联系人:闫春景
咨询电话:0755-86649962
传真电话:0755-8632913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