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8]G17036620025号),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63,361.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97,385.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8,992,123.78元,扣除2016年分配利润26,339,625.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2,318,474.54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82,673,411.66元,其中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为657,021,487.89元。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16.15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分配共计现金人民币27,040,387.50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
税);同时拟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
增8,652.92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469.0790万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