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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迅游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周四)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D7栋6层,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陈俊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8人,代表股份36,912,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6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6,520,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59%。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91,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91,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71,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1%;反对1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3%;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330%;反对1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015%;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9,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
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2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2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皓、寻静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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