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鲁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81 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鲁锦、游涛等 28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之吼”)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狮之吼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的 60,050,54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
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鲁锦、游涛、周江、霍小东、珠海横琴狮之吼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狮之吼”)、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天宇投资”)于 2017 年 6 月 4 日签署的《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签署的《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之一》(以下简称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一》”)以及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签署的《四
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之二》(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二》”),交易对方鲁锦、游涛、周江、霍小东、珠海狮之吼、天成投资、天宇投资承诺狮之吼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各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 19,200 万元、24,960 万元、32,448 万元。对于狮之吼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在承诺期间内的相应净利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等收益,不计入狮之吼在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利润。
2、补偿安排
本次承担补偿义务的主体为鲁锦、游涛、周江、霍小东、珠海狮之吼、天成投资、天宇投资七方,根据前述各方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一》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二》的约定,若承诺期限内,狮之吼未实现承诺业绩,则前述七方将采取下述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若经审计的承诺利润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未能达到,则补偿义务人应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迅游科技为业绩承诺方承担承诺业绩补偿责任设置缓冲区间,即承诺期限内的任一年度,若狮之吼当年实际利润虽未达到当年承诺利润但不少于当年承诺利润的 80%,则当年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但承诺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届满后,业绩承诺方应将承诺期间狮之吼的实际利润累计计算并根据承诺业绩补偿公式对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利润和累计承诺利润的业绩差额部分进行补偿。若业绩承诺期限内,狮之吼某一年实际利润小于承诺利润的 80%,则业绩承诺方应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最高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因《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之一》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一》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二》约定而获得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总和。
上市公司及补偿义务人同意:若经审计的承诺利润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未能达到,则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限内狮之吼每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以人民币1.00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补偿义务人所补偿的股份数量的事宜。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方案后,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如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方案,上市公司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上市公司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应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
在关于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补偿股份注销手续完成之日,补偿义务人就应补偿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方案,上市公司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30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应补偿的股份赠与给上市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补偿义务人之外的其他股东,除补偿义务人之外的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补偿义务人持有的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若补偿义务人通过除本次交易外的其他途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补偿义务人同样可按照该部分股份占股权登记日扣除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持有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当期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当期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补偿义务人就当期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各补偿义务人之间按照如下比例计算各自应当补偿股份数:各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狮之吼股权比例÷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狮之吼股权比例之和。
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一》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二》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调整变化,则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金额的上限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当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足以支付业绩补偿金额时,鲁锦、游涛、霍小东、周江、珠海狮之吼应以现金进行补偿,鲁锦、游涛、霍小东、周江、珠海狮之吼以现金进行业绩补偿的总额为: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已现金补偿金额),但鲁锦、游涛、霍小东、周江、珠海狮之吼以现金进行补偿的金额不超过其从本次交易前狮之吼引入的特定投资者(指天成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优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宇投资、上海钱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北辰大宇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处获得的现金对价以及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之和。
鲁锦、游涛、霍小东、周江、珠海狮之吼各自当期应现金补偿的金额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鲁锦、游涛、霍小东、周江、珠海狮之吼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狮之吼股权比例÷鲁锦、游涛、霍小东、周江、珠海狮之吼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狮之吼股权比例之和)×当期应现金补偿的总额。
3、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在承诺年度期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经业绩承诺方认可的并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业绩承诺方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
假如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另需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补偿义务人各自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各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狮之吼股权比例÷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狮之吼股权比例之和)×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当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支付减值测试另需补
偿金额时,鲁锦、周江、游涛、霍小东、珠海狮之吼应以现金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另需补偿现金金额:
另需补偿现金金额=(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补偿期间内已补偿现金金额)-(因减值测试而补偿的股份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
鲁锦、周江、游涛、霍小东、珠海狮之吼之间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各自承担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结果均正式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1、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狮之吼科技
有 限 公 司 2019 年 度 业 绩 承 诺 实 现 情 况 说 明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
(XYZH/2020CDA60129):狮之吼 2019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 44,690,003.24 元。
2、2017-2019 年度业绩承诺累计完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7-2019 年度累计
业绩承诺数 324,480,000.00 249,600,000.00 192,000,000.00 766,080,000.00
业绩实现数 44,690,003.24 224,594,866.88 193,784,759.55 463,069,629.67
差异数 -279,789,996.76 -25,005,133.12 1,784,759.55 -303,010,370.33
完成率 13.77% 89.98% 100.93% 60.45%
四、2019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因受海外国家监管环境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影响,工具型应用软件的市场空间受到压缩,国内互联网广告出海企业在 2019 年广告业务呈业绩下降趋势,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对狮之吼业务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其次,公司 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购狮之吼,但由于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综合影响,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定增,导致募资配套项目狮之吼自建自有广告
狮之吼管理层虽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进行应对,比如加大了在其他平台推广的力度,但受其他平台体量、推广进程等各方面综合因素的影响,2019 年经营业绩受到了很大影响,未完成业绩承诺。
五、致歉声明
针对标的公司狮之吼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