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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2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下午3:00至2018年4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厉达董事长主持。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5,250,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078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365,247,079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82%;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3,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或“中小股东”)共计 2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额为8,125,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9%;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额为8,121,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额为 3,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均已由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

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议项8.0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项 8.0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

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项8.0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项 8.04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

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