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0-051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自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上述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446,762,25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0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2020 年 7 月 20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4 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08*****499 银联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15层
咨询联系人:郑祥云
咨询电话:010-57321010
传真电话:010-57321000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
时间安排的文件;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