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5 月 12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7 人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5 万股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22 元/股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以 3.2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星徽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9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定价方式一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9 元/股。
5、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
则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
则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业绩考核要求:
(1)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予的第一类限制性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92%;
股票(若预留部分于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增长率不低于 160.00%。
告披露之前授予)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3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61.54%。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限制性股票(若预留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部分于 2022 年第三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92%;
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授予) 增长率不低于 16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3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61.54%。
公司将根据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系数 M。其中,业绩考核指标实际达成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