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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4 深市 星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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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关于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星徽股份:关于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裁决/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与佛山市顺德区雅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富电子”)的案件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为被申请人;与深圳泰克威云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克威”)中,公司子公司为被告;与东莞市库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珀电子”)的案件中,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5,048.80 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与雅富电子案件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2,303.94 万元,与泰克威案件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2,164.65万元,与库珀电子案件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580.21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案件裁决/判决的货款对应金额已记入公司“应付账款”科目,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经初步核算,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 1,400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22)深国仲受 2821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 0309 民初 1630号)、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 0391 民初4209 号),雅富电子与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邻友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邻友通”)、深圳市丹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芽科技”)的承揽合同纠纷案已裁决,泰克威与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泽宝技术”)、深圳邻友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判决,库珀电子与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邻友通、太阳谷(香港)有限公司[Sunvalley(HK)Limited]、泽宝技术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判决。具体案件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22 年 4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二、本次裁决/判决情况

    (一)与雅富电子的承揽合同纠纷案

  1、裁决的日期:2023 年 4 月 13 日;

  2、裁决结果:

  (1)深圳邻友通向雅富电子支付货款人民币 8,650,758.66 元,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支付货款人民币 10,028,318.79 元;

  (2)深圳邻友通向雅富电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203,585.83 元和后续违约金(后续违约金以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1.5 倍,即 5.8%计付,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计至实际付
清之日,最高不超过货款的 20%);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46,815.51 元和后续违约金(后续违约金以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1.5 倍,即 5.6%计付,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最高不超过货款的 20%);

  (3)深圳邻友通向雅富电子赔偿损失,金额为人民币 1,730,151.73 元减去邻友通向雅富电子支付的违约金。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赔偿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05,663.76 元减去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支付的违约金;

  (4)深圳邻友通、丹芽科技分别向雅富电子支付人民币156,000元律师费;
  (5)深圳邻友通、丹芽科技分别向雅富电子支付保全费人民币 2,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11,200 元、公证费人民币 1,088 元;

  (6)深圳邻友通、丹芽科技分别直接向雅富电子支付人民币 141,983.20 元仲裁费;

  (7)驳回雅富电子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案件费用合计人民币 2,303.94 万元(不含后续违约金)。


    (二)与泰克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1、裁决的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2、裁决结果:

  (1)深圳邻友通向泰克威支付货款人民币 7,249,993.43 元及违约金8,672,824.26 元、向泰克威支付成品库存价值人民币 5,075,658.14 元;

  (2)深圳邻友通向泰克威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50,000 元及担保费用人民币26,105.46 元;

  (3)深圳邻友通向泰克威支付返工费人民币 396,184.96 元;

  (4)驳回泰克威的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深圳邻友通的全部反诉请求;

  (6)深圳邻友通应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26,600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9,181 元,由深圳邻友通负担。

  上述案件费用合计人民币 2,164.65 万元。

    (三)与库珀电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1、裁决的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2、裁决结果:

  (1)被告深圳邻友通应向原告库珀电子支付货款人民币 4,546,426.67 元和170,499.39 美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分别以人民币 4,546,426.67 元为基数,
以 170,499.39 美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7%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
日止);

  (2)被告太阳谷(香港)有限公司[Sunvalley(HK)Limited]对本判决第一判项被告深圳邻友通所负债务其中应付的货款 170,499.39 美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人民币 8,009.64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库珀电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4)被告深圳邻友通、被告太阳谷(香港)有限公司[Sunvalley(HK)Limited]应缴纳诉讼费人民币 8,942.25 元,被告深圳邻友通应缴纳诉讼费人民币 75,079.75元。

  上述案件费用合计人民币 580.21 万元(不含资金占用损失),汇率暂按 1
美元=6.8717 人民币计算。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546.9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上述案件中公司子公司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裁决/判决的货款对应金额已记入公司“应付账款”科目,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经初步核算,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 1,400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裁决书》((2022)深国仲受 2821 号);

  2、《民事判决书》((2022)粤 0309 民初 1630 号);

  3、《民事判决书》((2022)粤 0391 民初 4209 号)。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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