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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4 深市 星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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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7

星徽股份: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7,924.91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人民币 2,613.01 万元(按照一审判决结
果暂计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近日,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徽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 民初字第 98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获悉原告 Sunvalley E-commerce(HK)Limited(以下简称“太阳谷公司”)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传票》等相关材料。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案件
详细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
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关
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 年 4 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1)、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8)。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 民初字第 98 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星徽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太阳谷公司支付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项人民币 5,311.90 万元。

    (二)被告星徽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太阳谷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算分三部分:其一,以人民币 1,593.57 万元为基数,按日
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从 2019 年 6 月 23 日起计算至此部分股权转让金即
1,593.57 万付清为止;其二,以人民币 2,655.95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
利率标准,从 2019 年 10 月 12 日起计算至此部分股权转让金即 2,655.95 万付清
为止;其三,以人民币 1,062.38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从 2020
年 5 月 11 日起计算至此部分股权转让金即 1,062.38 万付清为止)。

    (三)驳回原告太阳谷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分别由被告星徽公司承担人民币 365,541
元、4,500 元,由原告太阳谷公司承担人民币 40,616.59 元、50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太阳谷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星徽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案外,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
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除上述已披露的案件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本次诉讼涉及的股权转让现金对价(不含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公司应付款项,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足以支付,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情况

    本案原告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才金曾出具《承诺函》,约定了“经上市公司与我方友好协商,我方同意上市公司星徽精密不承担《购买资产协议》中的资金占用费,也放弃对《购买资产协议》中所涉及的资金占用费的追索权,星徽精密支付完并购对价款之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但因法院一审未予采信《承诺函》的内容,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 后利润可 能产生影 响,逾期 付款违约 金、公司 需承担的 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合计约为人民币 2,613.01 万元(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暂计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未向太阳谷公司支付股权转让现金对价的原因

    太阳谷公司系公司并购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宝技术”)的交易对手方之一,是一家注册地在香港的外资企业。根据规定,境外汇款需办妥业务登记凭证等相关手续,由于泽宝技术外资备案的历史原因,相关业
务登记凭证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才办妥。2020 年 8 月,公司发现泽宝技术法国
店铺存在被追缴税款及罚金的风险等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二级子公司收到法国公共财政总局税款缴款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1)、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
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2022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暂缓支付现金对价,并提起相关诉讼。

    (四)公司将对此案提起上诉,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 民初字第 98
号)。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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