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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星徽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公告区域张榜方式公布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4)。

  3、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

  4、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 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说明

  鉴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人变更为28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600.00万股调整为2,56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00.00万股调整为2,36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200.00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50.00万股调整为1,610.00万股,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200.00万股不变;本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750.00万股不变,无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日确定、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星徽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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