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证券代码:
300464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归属前均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00.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312.2175 万股的 7.3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312.2175万股的 6.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3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312.2175 万股的0.5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69%。具体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8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5.24%。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6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9.19%;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81%。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1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星徽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9 元/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定价方式一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9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
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20%、40%、40%;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20%、40%、40%;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
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20%、40%、40%。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
限制性股票及预留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性股票(若预留部分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于 2022 年第三季度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92%;
报告披露之前授予)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16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3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61.54%。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92%;
限制性股票(若预留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部分于 2022 年第三 增长率不低于 160.00%。
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授予)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3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61.54%。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于 26.92%;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归属期 于 30.3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1.54%。
公司将根据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系数 M。其中,业绩考核指标实际达成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A1指营业收入达成度,A2指净利润达成度,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实际达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系数(M)
A1≥100%或 A2≥100% 100%
100%>A1≥80% 80%
或 100%>A2≥80%
A1<80%且 A2<80%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