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495,134.3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分
配 2019 年股利 30,015,384.8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046,386.58 元,
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93,535,867.37 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53,122,1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1,187,330.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