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 :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 :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徐剑平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蔡红 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 公告内 容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1,293,600股(占本公 司总股 本比例0 .6 87 1% )的 股东徐剑平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 宗交 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3,4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1718%)。
2.持本公司股份7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 90 4 %)的 股东蔡 红梅女 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 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3,75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976%)。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 司” )于近 日收到公司股东徐剑平先生、蔡红梅 女士出具的 《关于 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根据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 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 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 总股 本比例 备注
1 徐剑平 1,293,600 0.6871% 副总经理
2 蔡红梅 735,000 0.3904% 董事、董 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徐剑平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上述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 例:计划 减持公 司股份 不超过3 23, 40 0股, 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1718%,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蔡红梅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上述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 例:计划 减持公 司股份 不超过1 83, 75 0股, 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0976%,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徐剑平先生、蔡红梅女士在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 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 书》中,所作的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徐剑平先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 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
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转让其直 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 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在前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发生分红、派息 等除权除息 事项, 该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 整)。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 票连 续2 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 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二)蔡红梅女士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 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转让其直 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 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在前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发生分红、派息 等除权除息 事项, 该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 整)。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 票连 续2 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 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个月 。上述 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徐剑平先生、蔡 红梅 女士均严格 履行了上述 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 ,徐剑平 先生 、蔡红梅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 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 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 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徐剑平先生、蔡红梅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 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徐剑平先生、蔡红梅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徐剑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蔡红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 终端 设备股 份有 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