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61 深市 田中精机


首页 公告 田中精机: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田中精机: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相
关子议案《聘任肖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广涛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肖梓龙先生、刘广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上
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肖梓龙先生简历

    肖梓龙,男,1998 年 7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9 年 10 月
至 2021 年 3 月在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21 年 2 月至今在山
东雷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9 月在上海
华鑫证券任投资助理;2021 年 9 月至今在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
理;2021 年 9 月至今在上海翡瑭经贸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在
山东天途圣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梓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肖梓龙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富先生与肖梓龙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与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肖永富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广涛先生简历

    刘广涛,男,1973 年 8 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北京德曼商用车辆配件中心任财务部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在曼恩商用车辆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先后任会计、财务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北京奥德优科机电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2 月在山东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所长;2022 年 3 月起任公司
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广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广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