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0-109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承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 17,759,1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66%)的股东钱
承林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6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
2、钱承林先生拟减持的原因主要用于偿还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对公司负有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剩余担保金额,以履行完成担保义务。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钱承林先生的减持计划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钱承林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钱承林 17,759,188 14.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相关情况
1、拟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偿还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对公司负有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剩余担保金额。
2、拟减持股份来源:钱承林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不超过)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钱承林 600,000 0.50%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钱承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个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如低于发行价,出售该部分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
股份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截止本公告日,钱承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钱承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钱承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钱承林先生的减持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钱承林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钱承林先生出具的《买卖公司股份通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