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1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承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张玉龙先生汇报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
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规划了 2020 年的工作重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徐攀、张惠忠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根据薪酬考核制度按月领取报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为 5 万/年(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已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
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425 号《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50,306.16 万元,同比下降 37.3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53.23 万元,同比下降 121.36%。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96,532,267.86 元,2019 年度母公司单体实现净利润-146,281,543.5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096,516.69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9,628,784.55元。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负值,以及考虑到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定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检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该会计
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0 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3 亿元
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
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未达到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达到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
目标,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考虑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该部分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153.7218 万股。同时,因公司 1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满前离职,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约定,该等离职员工所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该等离职员工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为 8.1162 万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激励股票合计 161.838 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回购上述股票的价格为调整后该等激励股票的授予价格,即每股 17.76834元。如在公司实施上述回购注销之前,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激励计划的约定对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19 年 11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的通知》。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
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