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586 号),公司上一年度保留审计意见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
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576 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人员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 从事证券服务业
券服务业务 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 蔡畅 注册会计师 是 1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陶凌雪 注册会计师 是 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科举 注册会计师 是 1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年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年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陶凌雪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2020 年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2020 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核实具体情况,并对立信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审计工作应有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合法的证券业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我们对本次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立信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