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公司拟对《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1 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院提起诉讼。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带责任。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2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主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
体,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等股东权利。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
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3 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注:上述修订以工商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