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文化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3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奉悉。根据关注函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陈述如下:
一、2019 年度审计情况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金科文化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4588 号)。同时,
我们也出具了《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0〕451 号)。
二、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审计情况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公司未聘请我们作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
也未就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我们注意到 2020 年 7 月金科文化公司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新的管理团队,针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我们也未曾有深入沟通。
四、前后任会计师的沟通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我们已履行了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沟通程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