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3,443,10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78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05,732,165.34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8,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87,732,165.34 元,已由主承销
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745,283.0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79,986,882.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17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47,803,400.45 元(其中含用于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 3,601,776.82 元;2019 年度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4,440,345.20 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8,122.77 元,2019 年度收回以前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 元,提前收回部分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0.00元,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81,870,494.84 元(其中含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70,000,000.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94,114,240.49 元(其中含用于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481,870,494.84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89,899.59元,累计收到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款2,692,175.56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期末余额 1,382,977.83
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未转入一般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公司连同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分别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哲信公司)连同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分别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18 年 6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天水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公司存放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18803012010090002967)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水支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终止了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98057292000031 0.00
上虞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1020210120100075551 0.00
绍兴上虞支行 永久补充流动资
浙江金科文化产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154912989 0.00 金,期末尚未销
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11022029200048208 0.00
公司上虞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3101458881 0.00
杭州天水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4910561 1,381,171.02 永久补充流动资
杭州哲信信息技 文创支行 金,尚未转入一
术有限公司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18803012010090002991 1,806.81 般账户。
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合 计 1,382,977.8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 亿元用于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归还 20,000 万元、2019 年 4 月 15 日归还 3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 亿元用于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提前归还 3,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7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3.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及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公司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81,870,494.84 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移动游戏综合运营平台技术升级与渠道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及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移动游戏综合运营平台技术升级与渠道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2,018.9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与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设研发中心与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提升核心技术和竞争力,加快科技创新,保持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1. 关于募投项目“移动游戏综合运营平台技术升级与渠道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研
发中心与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调整至 2019年 5 月。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调整至 2020年 5 月。
2.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移动游戏综合运营平台技术升级与渠道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
说明
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部分变更“移动游戏综合运营平台技术升级与渠道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用于收购
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变更金额为 3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该笔款项已支付 27,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