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 2019-093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1
日、 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124);公司于
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5)。本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回购细则》” )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24,35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0.69%,最高成交价为8.621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2.4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1,688,938.58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注: 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关于回购
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的规定。经除权除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回购价格已
由不超过11.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36元/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以下期间未开展股份回购行为, 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关于
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
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回购股份数量的相关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