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19-082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4);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20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0.29%,最高成交价为8.6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5,987,277.05元(不包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注: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关于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的规定。经除权除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回购价格已由不超过11.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36元/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以下期间未开展股份回购行为,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关于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回购股份数量的相关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