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3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朱志刚先生发出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未来6个月内,朱志刚先生及其控制的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不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朱志刚先生及其控制的金科控股将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未来6个月内,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交易对象优先考虑产业资本、战略投资者、公司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股东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发出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朱志刚、金科控股
2、股东持股情况
金科控股、朱志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6,346,245股,其中首发前已发行股份379,929,3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9.27%,上述首发前已发行股份于2018年5月15日起解除限售。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未来6个月内,朱志刚先生及其控制的金科控股不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朱志刚先生及其控制的金科控股将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相关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1、减持原因: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改善股东财务结构;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比例: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价格区间: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7、拟交易对手方:产业资本、战略投资者、公司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金科控股及朱志刚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朱志刚先生承诺:自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方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作为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朱志刚先生追加承诺: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2、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朱志刚先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1)本方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方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方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
(4)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6)本方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3、朱志刚先生作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3)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4、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朱志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1)本方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方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方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
(4)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6)本方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
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在本减持计划期间,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将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不具有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