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3-004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5.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