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3-006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17,330,406.47元,扣除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
定盈余公积金12,307,374.07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23,032.4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1,814,653.53元,扣除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向股
东分配现金股利49,988,220.12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956,849,465.8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4月12日的总股本
332,675,160股扣除经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272,576股后的股本331,402,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285,064.6元(含税),不送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