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1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1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9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1,265.5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695.3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8,570.15 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于 2018 年 4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4.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486.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8330002 号)。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378,25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9,999.99 万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465.9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3,534.00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
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6.00 万元,考虑发行费中可抵扣进项税 375.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743.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4913 号)。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12,655,000.00 1,999,999,978.54
减:发行费用等 27,793,457.40 62,566,037.09
募集资金净额 1,384,861,542.60 1,937,433,941.45
减: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1,356,809,576.80 1,961,917,871.80
减:2023 年度已使用金额 54,260,018.36 91.09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净额 48,851,966.50 24,484,021.4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2,643,913.94 0.00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2,643,913.94 0.00
其中:购买投资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9 月 7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02082920088**** 22,554,148.71 募集资金专户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007880190000**** 89,765.23 募集资金专户
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00051012010000**** 0.00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6636401300207**** 0.00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22,643,913.9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累计投入“赢合科技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线建设”、“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运营管理系统展示”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三个项目共计 1,411,069,595.16 元。
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净额为 48,851,966.50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2,643,913.94 元。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累计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961,917,962.89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91.09元。
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净额为 24,484,021.44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计人民币 1,462,560.00 元,及中介机构服务费 36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赢合科技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1,462,560.00 1,462,560.00
2 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运营管理系统展示项目 360,000.00 360,000.00
合计 1,822,560.00 1,822,560.00
上述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核字〔2018〕48330012 号专项
鉴证报告鉴证。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中介费用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0,566.0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90,566.03 1,490,566.03
上述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健审字〔2020〕7-848 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1月 30 日前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报告期末,因设计方案调整优化,且受到赢合科技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影响,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运营管理系统展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