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事项获得批复暨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赢合科
技”)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放弃全部表决权的承诺函>、<业绩承诺协议>及<股份质押合同>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
夫妇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协议》及《股份质押合同》,同日王维东、许小菊夫妇出具了《放弃全部表决权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东、许小菊分别持有公司 132,425,910 股和 13,933,822 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2%和 3.71%。王维东、许小菊夫妇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46,359,7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3%,上海电气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电气将持有公司 36,589,932 股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7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双方约定对赢合科技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其余 6 名为非独立董事,上海电气向赢合科技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维东、许小菊夫妇向赢合科技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放弃全部表决权的承诺函》,王维
东、许小菊夫妇承诺于董事会完成调整之日(含当日)或 2020 年 3 月 31 日(含
当日)孰早者起,放弃其持有公司剩余全部股票的表决权,直至上海电气在公司
的持股比例超出王维东、许小菊夫妇不低于 10%。
在股份转让完成,上海电气提名的董事占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及王维东、许小菊放弃表决权生效后,上海电气即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收到上海电气发来的告知函,上海电气已取得上海
市国资委《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沪国资委产权[2019]319 号),上海市国资委同意上海电气协议受让赢合科技 36,589,932 股股份并成为赢合科技控股股东。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后且本次交易已经有权主管部门批准后全部条款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经全部满足,《股份转让协议》业已生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沪国资委产权[2019]319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