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3月29日总股本376,003,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160,121.4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92,448,107.28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3月29日总股本376,003,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160,121.4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2018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