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编号:2018-069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合科技”)于2018年4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30),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鸿俊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3,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8%),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徐鸿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徐鸿俊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徐鸿俊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3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报备文件
徐鸿俊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