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能”)签订了采购生产设备及配套系统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于2016年12月与龙岩丰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丰晟”)签订了采购生产设备及配套系统的《采购合同》,河南国能与龙岩丰晟均为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同一交易对手方。
截至2017年6月22日,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日常
经营合同累计金额达到42,825.60万元,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的 60.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现
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3、所有合同设备需在全部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317202348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伟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池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中介除外);系统集成;电池生产、销售;纯电动汽车租赁与销售。
住所: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刘巧村村委。
2、河南国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向河南国能销售产品金额合计1,911万元;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向河南国能采购产品。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履约风险较小。
(二)龙岩丰晟科技有限公司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龙岩丰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MA3495UJ5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从笑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电源系统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维护;智能电网电能储存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能源产品(锂电池)的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从事锂电池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莲花大道(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办公楼2楼。
2、龙岩丰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除此项目外,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龙岩丰晟签订经营性合同。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龙岩丰晟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时间、签约方、价格及标的范围
合同编 签署 交易对方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号 时间 名称 (万元)
扩产生产线设备,内容包括生产线
HNGNB20 河南国能 设备及随机附件、备品备件、设计、
2017- 制造、供货、包装、税费(17%增
1705180 电池有限 24,114.60 值税)、运费、保险费(包括但不
06-20 限于质保险、人工险、损毁灭失
602YHKJ 公司 险)、安装调试、培训指导、图纸、
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相关服务。
HNGNB20 河南国能 产能补齐增加6PPM生产线设备,
2017- 内容包括生产线设备及随机附件、
1705180 电池有限 4,380.00 备品备件、设计、制造、供货、包
06-20
603YHKJ 公司 装、税费(17%增值税)、运费、
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质保险、人
工险、损毁灭失险)、安装调试、
培训指导、图纸、资料、质保期等
的全部相关服务。
HNGNB20 河南国能
2016-
1607080 电池有限 1,911.00 涂布机设备
07-09
1YHKJ 公司
2亿Ah生产线设备,内容包括2亿
Ah生产线设备及随机附件、备品备
龙岩丰晟 件、设计、制造、供货、包装、税
FSM2016 2016- 费(17%增值税)、运费、保险费
科技有限 12,420.00 (包括但不限于质保险、人工险、
1224-02 12-29
公司 损毁灭失险)、安装调试、培训指
导、图纸、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
相关服务。
合计 42,825.60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河南国能签订合同总金额为30,405.60万元,占公
司 2016 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42.81% ;与龙岩丰晟签订合同总金额为
12,42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7.49%。
2、付款方式:除合同(编号FSM20161224-02)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
款和质保金分期付款,其他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分期付款。
3、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4、履行期限:除合同(编号HNGNB2016070801YHKJ)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六年质保期满为止,其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满为止。
5、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签订合同累计金额为 42,825.60
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60.30%。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
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预计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的影响,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合同的签订证明了公司单机产品性能及整线模式具备行业领先的竞争力,在高端客户中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合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未达100%以上,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披露合同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河南国能、龙岩丰晟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