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80 号文核准,2021 年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857,535 股,发行价格为 25.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5,032,978.3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600,291.5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33,432,686.85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21]0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192,999,801.24
(2)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1,273,329,598.69
(3)补充流动资金 685,622,320.79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财务费用净收益 40,990,579.0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22,471,545.14
注: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资金 19,299.98 万元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完成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海创微元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余额
1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8110701013502121334 93,566,875.59
2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01040160001355881 -
3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77010122001377768 -
4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77010122001377977 1,349.20
5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01040160001356145 8,074,136.76
6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01040160001416204 372,943.04
7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77180122000035187 105,282.05
8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688026787 126,201,250.00
合计 - - 228,321,836.64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属于针对制造工艺开展的研发活
动,支持促进公司 MEMS 业务的整体发展,不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测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MEMS 高频通信器件制造工艺开发项目”增加北京海创微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创微元”)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怀柔区怀柔科学城为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 年 10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99.98 万元,该金额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专审字[2021]001537 号”《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9,299.98 万元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完成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说明。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3,343.27 本报告期投入 4,278.75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 集资金总额 215,195.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71%
是 否 已 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 更 项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资本报告期 计投入金额进度(%)(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资金投向 目(含部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2) =(2)/(1)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8英寸MEMS国际代工
线建设项目(2019 年、 否